2月25日,鄂尔多斯市COVID-19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第11次新闻发布会。会上,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并回答了记者关于预防群体性疫情发生、稳定就业、推进非会议服务的提问。

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推行不见面服务 加强职工自我防护鄂尔多斯市多措并举稳

在防疫和控制方面。首先,技工学校推迟开学,公共机构考试暂停,劳动仲裁试用期推迟,线下招聘活动和职业技能竞赛暂停,严格防止人员聚集的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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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稳定就业而言。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尽快恢复工作和生产,实施协助企业稳定岗位、分阶段降低费率、组织网上招聘会、加强技能提升等措施。与此同时,全市10家重点监控企业24小时出动,解决了1552个就业缺口。第一,实施稳定岗位援助。对于不裁员或裁员人数较少的参保企业,可退还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50%;对暂时面临生产经营困难并有望恢复的企业,返还标准提高到企业及其职工最近6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的50%;对于参保职工少于30人的企业,裁员比例将放宽至不超过职工总数的20%。二是确保重点企业就业。从2020年1月至3月底,如果新招收大学毕业生、困难家庭、农牧民等重点群体到企业工作,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每个员工将获得企业一次性补贴。1000元;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重点群体到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每家机构一次性奖励100元。第三,支持在线培训。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业对员工进行在线技能培训。培训补贴的范围和标准按照内仁社发〔2019〕60号文件执行,培训补贴可从全市职业技能推广行动经费中列支。第四,加大对创业的支持。在疫情期间,如果创业园、孵化基地和四个创业支持平台减少或减少创业者的场地租赁费用,将给予他们3个月的费用减免补贴。个人商业担保贷款的借款人如感染肺炎,可延期一年偿还并给予贴息支持。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贷款时将得到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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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优化服务方面。简化业务流程,推出网上领取失业保险金、邮寄业务档案、开辟工伤保险待遇快速支付渠道等一系列有利于企业、方便群众的“不见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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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上求职、政策支持、创业支持,引导大学生服务基层,有效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一是继续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19%降低到16%的政策规定;二、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要求,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分阶段减息政策的实施期限将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在农牧民管理服务方面,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内部疫情防控机制,制定疫情防控计划和应急预案,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完善相应设施设备,加强员工个人健康教育和宣传,防止疫情扩散。严格执行返乡员工健康申报制度,严格控制员工入场,全面检查所有员工,按照“一人一档”做好申报筛选工作,引导员工分类合理安排入场和返岗。加强员工健康保护和监控。戴上口罩以减少人群,避免集中用餐。安排专人值班,每天监控员工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要按规定报告并及时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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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和卫生委员会关于医疗及相关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保障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并发布了工伤保险计划,以预防和治疗COVID-19中的肺炎。在工作中,感染肺炎或死于肺炎的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开通了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并实施了申请认定和待遇支付的日常报告制度,确保工伤保险待遇得到快速核实。根据相关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COVID-19肺炎诊疗方案》涵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将暂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更新后的方案适时调整,确保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人员在感染和治疗期间的工伤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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