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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央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宣布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
易纲表示,今年年底前,央行将出台措施,鼓励在银行和信托等金融领域引进外资。在这方面,中国西南一家信托公司的副总经理告诉《国家商报》,在过去,对外国投资者来说,持有信托公司的股权只是一种金融投资或投资角色,而只是简单的利润分享。如果持股比例在未来能够扩大,将有助于信托公司做其原来的业务。
易纲表示,年底前将出台一系列金融领域的开放措施,包括鼓励外资投资信托等银行和金融领域。
此前,外国股东在信托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主要参照银监会2007年发布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十条:单一境外机构投资信托公司的比例不得超过20%,其自身及关联方投资信托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因此,在信托公司持有外资股之前,大部分外资股股东持股比例约为19%,这并没有突破监管红线。此后,银监会2015年6月新颁布的《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一个投资者及其关联方投资和拥有的信托公司不得超过2家,其中绝对控股不得超过1家。但上述措施也指出,银监会可能会根据风险情况和金融业监管需要,调整境外金融机构作为投资者的条件。
益惠信托首席研究员李阳对《国家商报》表示,对外开放主要是一个比例问题,现在的重点是放松这个比例。益惠信托对信托公司的原有业务是有利的。自由化之后,我们也应该看看外国投资者的意愿,如果他们觉得自己有利益,就会持有股票。此外,如果外国资本可以持有股份,他们的意愿可能会更强,但现在他们不确定他们可以放手多远。
一位信托研究员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对于信托业的开放来说,外资获得控股权或参与新的设立会更好,但现在没有新的许可证,更难持有原来的信托公司,因为如果外资持股不超过50%,对他们来说可能意义不大。对他们来说,持有20%的股份只是一个战略投资者,所以他们不能参与公司的管理、战略安排、布局等。此外,业务影响不大。虽然以前人们认为有外资背景的公司会借助外国股东引进一定的管理机制和先进经验,但毕竟外国信托业务不同于国内信托业务,所以影响不大。然而,在当前信托公司转型的背景下,借鉴国外经验可能会有所帮助,但这也取决于股东之间的协调,关键是要最终落实。
一家西南信托公司的副总经理向《国家商报》表示,近年来,信托许可证对外资吸引力不大,一些外资正在逐步撤出。有很多原因,包括文化差异。但是,如果能扩大外资持股比例,让外资参与信托公司的管理,那就更好了。从长远来看,鼓励引进外资有利于信托公司开展原始业务,但从短期来看,这也涉及到配套制度的改革。
标题:信托业开放将出措施 业内期待外资可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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