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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每位记者张建设(数据地图)
10月16日,国家商报记者从外汇局获悉,为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体现高水平的开放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9年11月15日起施行。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稳步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序开放。目前,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直接入市、债券通等多种渠道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根据通知,qfii/rqfii下的债券和同一境外机构的直接入市渠道允许以非交易方式转让,资本账户可以直接转让。同时,同一个海外实体通过上述渠道进入市场只需备案一次。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近日取消了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以及qfii/rqfii额度限制。原则上,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不同渠道投资银行间市场的政策基本趋同。
值得一提的是,同一个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投资管理需要,以双向非交易方式,将qfii或r qfii(以下统称qfii/rqfii)下的债券账户持有的银行间市场债券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以下简称直接投资)下的债券账户进行转让。
同时,同一外国机构投资者的qfii/rqfii托管账户中的资金和直接投资基金账户中的资金可以在中国境内直接双向划转。具体而言,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向qfii/rqfii境内托管银行申请将qfii/rqfii托管账户中的资金转入其直接投资基金账户。或者向直接投资结算代理机构申请将直接投资基金账户的资金划入其qfii/rqfii托管账户。qfii/rqfii与直接投资渠道之间的资金转移完成后,后续交易和资金交换应符合后续渠道的相关管理要求。
根据通知,境内托管银行和结算代理机构应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做好境外机构投资者非交易性债券转让和资金转移的服务、数据报告和监控工作。如果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分别通过qfii/rqfii和直接投资渠道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只需通过qfii/rqfii境内托管银行或直接投资结算机构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一次。
此外,境外中央银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参照本通知开展qfii/rqfii与直接投资渠道之间的债券非交易转移和境内资金转移;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以被管理产品的名义开立账户的,应当是同一非法人产品。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上述改革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外国机构投资者投资市场的便利性,有利于提高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将继续研究出台新的优化管理措施,实现金融市场的高水平开放。
封面图片来源:每位记者张建设
标题:外汇局:允许同一境外主体QFII/RQFII和直接入市渠道下的债券进行非交易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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