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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广发银行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行政监管办法的决定》。

根据《行政监管办法》的决定,广发银行基金销售托管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基金销售业务部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二是部分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三是部分从事基金会计业务的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因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证监会对两家银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但是,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在开展基金销售和托管业务中存在以下问题:1 .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2.未能有效实施公司的基金销售业务系统;3.基金销售系统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相关要求;4.部分从事基金会计业务的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因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证监会对两家银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两家银行采取纠正性监管措施。广东证监局表示,上述银行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广东证监局将视情况检查并接受整改完成情况。

因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证监会对两家银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从存在的问题来看,广发银行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均未取得基金销售部门资格,部分从事基金会计业务的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商业银行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因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证监会对两家银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一)有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

(二)资本充足率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三)最近3年没有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四)公司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不少于本部门员工的1/2,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经理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工作5年以上;公司主要分支机构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均取得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因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证监会对两家银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五)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0人;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法人银行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

因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证监会对两家银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管理办法》规定了基金销售业务系统、信息管理平台和基金销售人员资格。

《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指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并有效实施基金销售业务制度,加强对基金销售业务合规经营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基金销售业务的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

因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证监会对两家银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第五十六条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确保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安全高效运行,并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的相关要求。

此外,《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如基金宣传推介人员、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操作维护人员等,应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并有效实施基金销售人员持续培训制度,加强对基金销售人员行为规范的检查和监督。

因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证监会对两家银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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