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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暂停审批互联网小额贷款后,预计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批和监管的200多家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将迎来统一管理的局面。4月16日,据报道,该条例正在酝酿一个统一的互联网小额贷款监管办法,但仍在讨论中。据了解,这种网上小额贷款监管方式的要点包括:注册资本5亿元,杠杆倍数3-5倍;力争在两年内进入央行信贷信息系统。鉴于此消息的真实性,《今日北京商报》记者向银监会发出了一封采访信进行核实,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任何回复。分析师认为,这项监管的主要目的是消除不同牌照之间的政策套利,让共同基金机构真正专注于普惠金融,而不是通过小额分散的要求成为影子银行的渠道或载体。
划定自然人借款的上限
新闻显示,正在酝酿的网上小额贷款监管办法明确规定了网上小额贷款借款人,要求网上小额贷款业务的借款人为自然人,原则上上限不超过20万元;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原则上上限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从监管精神来看,互联网小额贷款的这些监管点与p2p、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的监管原则完全一致,提高了进入门槛,净化了行业空,排除了弱势机构,小机构做贷款援助等辅助服务,核心许可业务给强势机构。”苏宁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薛洪言今天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此外,针对同一类型金融牌照的监管标准(如贷款上限要求)已经统一,以消除不同牌照之间的政策套利空室;通过小额分权的要求,共同基金机构应该真正专注于普惠金融,而不是影子银行业务的渠道或载体。
监管措施还特别提到,互联网小额贷款应在两年内接入央行的信贷信息系统。上述网上小额贷款相关人士表示,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网上贷款是喜忧参半,许多消费者的贷款目的也很不一致。如果他们输入信用信息,就会约束消费者的金融贷款或消费行为,这有利于整体的信用贷款运作。从网络小额贷款机构的角度来看,他们也希望进入这样一个体系。
净杠杆比率
就注册资本而言,新闻显示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杠杆率为3-5倍;不允许线下借贷。
就此,一位接近网上小额贷款机构的相关人士表示,提高网上小额贷款机构的杠杆率也会给网上小额贷款机构的资本运营成本带来相应的要求。对于那些根据相关监管条件严格要求自己的正规机构来说,净化市场绝对是一件好事。对于那些有副作用、资本来源杠杆率大的机构来说,不可避免地会增加风险率,遭遇监管的成本压力。
据《今日北京商报》记者此前调查,现有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一般在3-5亿元左右,杠杆率约为2.3-3倍。
网上小额贷款的杠杆率以前也引起了业界的关注。2019年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在CPPCC会议上提出的“支持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满足普惠性消费信贷需求”的议案中也提到,与消费金融牌照相比,互联网小额贷款牌照的权限更低——资金渠道更少,杠杆限制更大。目前,互联网小额贷款的杠杆率高达3倍,远低于消费金融公司的10倍。
肖钢认为,目前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遵循传统的小额贷款监管政策,难以获得行业发展的针对性支持。例如,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跨区域运营有限,难以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便捷、低成本的优势。他还提到,针对评级较低的互联网小额贷款,要根据互联网小额贷款的业务模式、规模、合规性和风险管理水平,加强对互联网小额贷款的监管,提高准入门槛,建立分级管理机制。它应该限制其杠杆,限制其会展业的范围,甚至要求退出市场;给予那些评级较高的公司更高的杠杆,并允许跨地区限制。拓宽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鼓励其进入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和abs产品;同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上小额贷款合作。
网络小额贷款许可证围城
由于网络小额贷款许可证不受地域限制,凭借互联网平台、产业链、大数据等多种优势,可以迅速拓展市场,增加新的利润,一度成为各种渠道资本竞争的对象。据《今日北京商报》记者此前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与2017年市场低迷相比,目前网络小额贷款许可证的招标价格高达1亿元,几乎翻了三倍,代理费一般在150万元至600万元之间。
但是,应该注意的是,网络小额贷款许可证不是万能许可证,贷款能力有限,整个行业都在走下坡路。2018年,获批的网上小额贷款总量大幅下降,只有3笔,主要原因是网上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政策收紧。
薛洪言指出,从行业影响力来看,共同基金机构对普惠金融的定位更加明确,在杠杆率等要求的限制下,空空间的规模也受到严格限制。然而,强有力的监管有助于行业重组,在规范透明的运作中,领先机构更容易享受到市场差异化的红利。与普通小额贷款公司相比,网上小额贷款是一种新模式,可以通过互联网在全国范围内运营,因此有必要引入统一的监管方法。
标题:互联网小贷面临监管“合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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