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16字,读完约3分钟

3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就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风险管理政策进行了问答。

值得一提的是,为促进外汇市场的开放,进一步方便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境外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于1月13日发布了《关于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外汇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结算代理行账户实现“资金不落地划转”

关于外国银行投资者和非银行投资者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渠道,《通知》第二条和第三条明确规定。其中,海外银行投资者可以选择以下渠道之一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作为客户,可以直接与国内金融机构进行交易;申请成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外汇交易中心)会员,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交易;申请成为外汇交易中心会员,通过主要经纪业务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

外汇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结算代理行账户实现“资金不落地划转”

境外非银行投资者可以选择以下渠道之一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作为客户,可以直接与境内金融机构进行交易;申请成为外汇交易中心会员,通过主要经纪业务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

外汇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结算代理行账户实现“资金不落地划转”

《通知》规定,外国投资者如选择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所列的第一个渠道,应与不超过三家境内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并自行或通过结算代理人提前向外汇交易中心提交金融机构名单。记录;金融机构的调整应提前向外汇交易中心备案。

外汇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结算代理行账户实现“资金不落地划转”

外国机构投资者是否作为客户直接与国内金融机构打交道,包括结算代理人?在这方面,外管局表示,外国机构投资者作为客户,可以直接与国内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也可以选择结算代理人或结算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国内金融机构,但总数不超过三家。

外汇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结算代理行账户实现“资金不落地划转”

如果境外机构投资者选择《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所列的第一个渠道,且交易对手为非结算代理银行,是否必须在相关金融机构开立外汇专用账户?在这方面,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外国机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是否开立特别外汇账户。如需在结算代理银行以外的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外汇专用账户,可凭《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国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2号)规定的商业登记证办理。投资债券跨境资金收付通过结算代理银行办理。

外汇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结算代理行账户实现“资金不落地划转”

如果境外机构投资者的交易对手为非结算代理行,且未在该机构开立账户,能否通过结算代理行账户实现资金的非落地转账?对此,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目前境外机构的人民币和外币账户管理政策允许资金不落地转账,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结算机构的专用账户直接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收付,具体操作方式由相关方协商。

外汇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结算代理行账户实现“资金不落地划转”

封面图片来源:每位记者张建设(数据地图)

全球新肺炎疫情实时查询

标题:外汇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结算代理行账户实现“资金不落地划转”

地址:http://www.erdsswj.cn/oedsxw/36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