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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市中心支行获悉,今年1-5月,浙江省小微企业首笔贷款3.8万笔,占5月末小微企业总数的14.1%;小微企业贷款1223亿元,占小微企业贷款总额的7.3%;与第一季度相比,这两项的比重分别提高了3.3和0.3个百分点。到2020年,力争使小微企业首笔贷款数量不低于小微企业总数的15%。
第一贷款人是指在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系统中没有贷款记录的企业客户。由于第一贷款人信用信息的缺乏,银行很难客观地评估其风险,然后进行贷款。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多次强调要加强对第一贷款户的服务。4月9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估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将银行小微企业第一贷款人的服务纳入评估范围。
《办法》规定,当年小微企业贷款客户中,新增第一贷款户比例不低于同类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提出的第一贷款户量化目标完成,将获得满分;未达到上述目标,但当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客户第一个贷款账户的,为50%;当年,如果小微企业贷款客户中没有新的首笔贷款账户,将得0分。
6月1日,中央银行、银监会等8个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和银监会派出机构可以通过组建专门队伍,加强地方发展和改革。财政、税务、工业信贷、商业、国有资产等部门的联动,从加强内部激励、加强第一贷款人支持、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加强银企对接、优化融资环境等方面入手。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市中心支行牵头制定并颁布了《中国省级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评估办法》,从小微企业首次贷款数量和首次贷款金额两个方面建立了指标体系,并按月监测、按季报告、按年评估金融机构首次贷款发展情况。 将金融机构的年度评估结果纳入中央银行的评估体系,与货币政策工具和金融市场工具的使用挂钩,加强激励和约束。
扩大小微企业首贷户数量、收集数据、破解信息不对称是关键。记者了解到,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在明确第一贷款人概念的基础上,制定了第一贷款人的统计标准,依托浙江省央行数字平台实现全数据采集和自动匹配,并与信用信息系统和工商企业名录库数据进行多维对比匹配,确保第一贷款人统计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完善了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将省级部门重点企业的融资需求推给金融机构,推动各种政府公共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目前,它已从包括市场监管和税务在内的10多个部门收集了1.5亿条信息,涉及243万多家企业,提供了82万多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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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浙江:力争全年小微企业首贷户数占比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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