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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国家商报记者获悉,《金融技术创新应用测试规范》、《金融技术创新安全通用规范》和《金融技术创新风险监控规范》三项金融行业标准已经起草、征求意见并提交审议。
国家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邀请所有成员单位审查标准提交材料,并在2020年9月22日前完成在线投票。
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在《当代金融家》上发表文章,指出金融业的规范化是现代金融体系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安排。
李伟提到,金融标准化提高了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能力。他表示,按照标准优先、制度保障的原则,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实施的支付标识、支付信息保护、受理终端注册管理、移动终端可信执行环境、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等技术标准等标准化手段,支持金融技术创新能力和综合治理水平的提高,将金融技术产品纳入国家统一认证体系,有效防范产品质量缺陷引发的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
去年底,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二级巡视员杨福玉也公开指出,要加强标准在新技术应用中的导向作用。
他说,近年来,金融技术的飞速发展不断改变着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和金融版图。金融技术不仅提供了广泛的机会,也增加了潜在的风险。国际社会已经达成共识,金融技术可以促进金融发展、金融普遍化和金融效率,但也会相应增加金融稳定、市场完整性和消费者及投资者保护的风险,并对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新的要求。标准,尤其是推荐标准,在软法律中可以发挥独特的作用。
有一种观点认为,标准阻碍创新,企业可以利用自己的市场影响力,制定游戏规则,与银行共享数据,实现甚至超越外国开放银行系统想要实现的目标。杨福玉指出,这种观点目光短浅、狭隘,没有看到专有接口模式下数据不规范、竞争不充分、创新不可持续、损害公共利益的风险。
当时,他透露中国人民银行正在努力组织制定17项金融技术标准,包括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和云计算。欢迎金融机构、科技企业、科研机构等力量以不同形式参与,支持外资企业加入标准工作组,公平参与财务标准的编制,增强标准编制主体的多元化。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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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测试规范》等3项金融行业标准已到送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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