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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力量是团结,最强的基石是民族团结。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内蒙古代表团时指出:“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最早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民族交流与交流,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在促进各民族的团结和进步方面,我们的步伐继续走在前列。”这不仅是一种要求,也是一种希望,也是该地区2500多万各族人民的目标和方向。
"邦奇在千里之外,魏人停下来了."内蒙古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地区,是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大家庭的缩影。回顾内蒙古的发展历程,是该地区各族人民战胜了困难和困难,我们今天有了团结、稳定、繁荣和发展的大好局面;我们在各项事业中取得了进步,保持了“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这是本地区各族人民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努力的结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牢记使命,不辜负使命,继承和发扬各族人民心连心、手拉手的光荣传统,充分调动各族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团结和引导各族人民奋发图强、走在前列,共同守卫祖国的边疆,共创美好生活。
加强民族团结在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施以来,内蒙古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生动地说明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和生命力。作为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最早实践者,我们将继续在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发挥表率作用,进一步把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巨大优势转化为激励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不断巩固各民族和睦相处、共同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促进整个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的不断发展。
"一切来自和谐,力量来自团结."当前,我们地区的发展既面临着巨大的历史机遇,也面临着许多风险和挑战,各民族更加需要携手并肩。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领会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不断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交流,为各民族人民共同生活、共同学习、共同工作、共同享受创造社会条件,使各民族人民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相互亲吻、相互帮助;要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的创建工作,使“三个认同”、“五个认同”深入到各族人民心中,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祖国北疆的风景更加美丽。
回顾过去,各民族共同努力的形象是生动的;展望未来,各民族共同创造梦想的前景令人振奋。让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守望相助,共同努力,勇往直前,用自己的眼睛珍惜民族团结,用自己的生命珍惜民族团结,谱写本地区民族团结与进步的新篇章。
(转自赤峰新闻网)
标题:共谱民族团结进步新华章——五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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