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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党委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内蒙古党委第十检查组向鄂托克前旗汇报了检查情况。8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十检查组组长任清源首先传达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五人组”听取检查工作报告和王军书记讲话的精神,并向鄂托克旗旗委员会书记张占林反馈了鄂托克旗的检查情况。他向纪委书记张建军反馈了情况;8月20日上午,任清源代表检查组向鄂托克前旗领导班子和纪委领导班子反馈了检查意见。张战林、张建军分别发言,旗委会副秘书长、政府旗长吉里·加拉图主持会议。
根据内蒙古党委的统一部署,内蒙古党委第十检查组于2015年5月16日至6月15日访问了鄂托克旗,同时对鄂托克旗纪委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十检查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检查工作的重要精神,以“一个中心,四个努力”为中心,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惊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接受群众来信来访,阅读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圆满完成了检查任务。内蒙古党委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鄂托克旗检查情况的汇报,并向内蒙古党委“五人小组”汇报了有关情况。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莉听取了鄂托克旗纪委检查监督情况的汇报。
任清源指出,鄂托克前旗党政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是,在检查过程中,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还存在差距,“一岗两责”落实缺乏有效措施。二墩仓库案件涉及多人,处理时间跨度长。群众关注度高,清理草场工作复杂难处理。一般干部和“村官”的腐败现象正在上升;“四风”的整顿还不够彻底,反弹和死灰复燃的问题还存在。许多会议和文件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有些干部存在“做官不容易,不做”的问题,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党委的主要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还存在差距。存在违纪违规处理不力的现象,纪检监察机关的“三个转变”工作仍有差距。上海市寺庙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市、旗纪律委员会隶属关系不清,职责不清;干部配备不公开,有双首长干部和低层次高层次干部,报告有关事项的办法没有严格执行,干部队伍没有形成梯队结构,干部管理不够严格。检查组还收到了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线索,这些线索被移交给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任清源代表检查组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认真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第二,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发挥威慑作用。第三,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纠正“四风”的长效机制。第四,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监督和管理。
任清源指出,鄂托克前旗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内蒙古党委的要求,高度重视巡视反馈,特别是要研究指出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早抓小,严格抓班子,管好班子。对于巡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张占林就巡视反馈和巡视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做了说明。他指出,自治区党委第十检查组在我旗开展了一个月的巡视工作,指出了我旗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政纪建设、组织纪律建设和工程建设等诸多方面存在的问题,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亮起了红灯,采取了防范措施,督促我们严格思想,转变作风,抓整改,补不足,有效地推进了工作。检查组的反馈客观评价了我们的工作,认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我们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
张战林说,全旗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巡视和整顿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自治区党委检查组的意见和要求,进行改革,把检查组提出的建议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把整改过程转变为促进工作、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要坚持快速、严格的原则,迅速制定整改计划,全面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任务清单”,绘制“路线图”,敲定“时间表”,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的有效性。要坚持领导带头,层层落实整改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负责,牢牢抓在手中,扛在肩上。针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我们要深入分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博采众长,把制度的牢笼捆得紧紧的、紧紧的、牢牢的,切实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坚持把落实和推进整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逻整风工作与全旗工作和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的特殊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手抓、两错两促”,进一步开创鄂连旗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局面,用良好的工作实绩验证巡逻成效。
张建军表示,做好巡逻整风工作,对于进一步推进我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而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这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一门必修课。我们要站在从严治党的高度,认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我们不能坐等,要改革,要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履行监督、纪律和问责的职能。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实施工作计划,坚持“立即整治与长期整治相结合、解决问题与推进相结合、分类推进与全面实施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检查组反馈意见在规定时限内得到充分落实。要把整风工作与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纪律检查、深化廉政教育、推进自身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共同谋划,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扎扎实实地做好整风工作。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逢春指出,检查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鄂托克前旗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认真思考,认真改进,真正落实王军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第十检查组的整改要求。
李逢春要求鄂托克旗党委保持高度警惕,清醒认识,端正态度,迅速行动,切实把巡视整风工作落实到心上、肩上、手上,真正把整风变成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富民强旗的过程。要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巡逻整治工作。要坚持站在改革的立场上,坚持分类整改、重点整改、强化监督整改、完善制度、统筹整改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巡查整改的效果。要结合整改落实反馈意见,扩大问题发现面,深入梳理和排查各领域、各层次、各环节的突出问题,从外向内解决深层次问题,从点到点解决共性问题,从线到网推进专项治理,不断扩大整改成效。要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和统筹理念,在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规划和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统筹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切实体现巡视整改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成效,以整改落实的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要把检查整顿工作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结合起来,同正在进行的“三严三实”专项教育结合起来,同提高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执行力结合起来,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把满意的答卷交给上级党委和广大人民群众。
内蒙古党委第十检查组相关成员参加了反馈会。鄂托克旗委员会、旗人大常委会、旗政府和旗政协的领导出席了会议。旗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和其他副处级以上在职领导以及乡镇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标题:自治区党委巡视鄂托克前旗情况反馈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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