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宗教蒙古语工作,围绕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蒙古语工作的基本原则,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民族团结进步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创造了鄂尔多斯辉煌的发展成就。
全面推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各民族共享科学发展成果。
-支持民族教育。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用于解决本市少数民族中小学教学设施建设和发展民族特色教育的需要。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落实资金7055万元。完善民族教育资助体系,对考入专科、普通本科和国家重点本科院校的蒙古族大学生,每人每年给予3000元、5000元和7000元的资助。截至2014年底,该市共向蒙古大学生发放了1.25亿元补贴,惠及2.7万名蒙古大学生。丰富了校园文化体育活动,举办了第十二届“腾格里歌手-蒙古杯”蒙古族中学生技能大赛和第四届全国民族传统体育艺术大赛暨民族小学校长研讨会。深入实施民族教育教学改革,2013年,鄂托克旗民族职业高中民族手工业生产专业被教育部、文化部和国家民委评为全国高职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
-促进民族文化和体育。不断加强少数民族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全市60个苏木乡镇和街道都建立了综合文化站,907个行政村和社区建立了文化室,725个草原书店建成。公共文化设施的设置率、覆盖率和受益率达到100%。大力开展民族文化体育活动,成功举办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两次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全国少数民族书画展览、全国马术三项赛等大型民族文化体育活动。切实加强民族文学艺术作品创作和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编辑出版《鄂尔多斯古籍文献丛书》、《鄂尔多斯文化丛书》等300多部民族文化典籍;设立蒙文图书出版补贴基金,补贴461种蒙文图书164.4万元;成吉思汗陵园、阿尔寨石窟等一批民族文化遗址得到及时抢救和保护。《鄂尔多斯之恋》、《森吉德马》、《银碗》等作品获国家和自治区“文化奖”、“五个一”工程奖,“成吉思汗祭祀”、“鄂尔多斯婚礼”等五项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从2015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将拨付500万元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
-加强少数民族的医疗保健和社会保障。我们连续三年开展“送医生、送药品、送卫生”下乡活动,为近5000名城市贫困人口提供免费医疗救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现了城乡全覆盖。其中,参加养老保险的少数民族生态移民个人筹资的14%由政府补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少数民族农牧民个人筹资全部由政府汇出。医疗费用报销最高限额已提高到20万元。
——加大扶贫力度。组织实施少数民族扶贫项目,设立少数民族扶贫资金,安排资金641万元,扶持890个少数民族,2987人。实施了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转移培训项目,转移培训专项资金总投资3600万元,培训1.2万多人,转移就业9800多人。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专项支持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发展民族歌舞表演、民俗展示、民族餐饮、民族工艺品加工等产业。
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各民族共享的精神家园。
利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和民族团结宣传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为民族团结奠定坚实基础。加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建设,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激励机制。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建立得到了国家和自治区的肯定。国务院表彰了13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11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自治区表彰了83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111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建立民族团结进步的长效机制,实施民族团结创造的“1234”工程。
推进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建立四级网络工作机制,完善宗教工作体系,充实宗教工作干部。不断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开展创建和谐寺庙和教堂活动。我市佛教协会在2010年首届全国构建和谐寺庙教堂表彰大会上被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多次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教育教职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走爱国爱教的正确道路。帮助爱国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2013年,市宗教事务局被授予“全国宗教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宗教工作体系中唯一获得此荣誉的单位。
扎实推进蒙古语标准化,科学发展蒙古语语言文字工作。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党和国家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成功举办了第三届全国蒙古族语言文化研讨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研讨会、全区蒙古族语言文字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民族事务委员会系统蒙古族语言文字工作培训班等一系列学术活动。表彰和奖励学习和使用蒙古语的49个模范集体和82个模范个人。率先开发使用“鄂尔多斯蒙汉牌匾在线审核系统”,开发“党政机关公文蒙古文翻译传输系统”,实施了鄂尔多斯蒙古文教育云平台、蒙古文医疗电子病历系统等多项蒙古文信息化专项支持项目。
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为做好民族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和使用。自2007年以来,市政府已经四次公开招收190名蒙汉并行大学的毕业生到市级部门和旗县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处理民族工作和民族问题时,始终做到“三个优先”:党委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安排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地区;制定惠民政策和措施,优先保护少数民族;涉及民族和宗教因素的问题应该首先解决。成立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市民族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民族工作。这个城市的四个主要团队都有负责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领导。此外,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爱心促进会、民族学学会和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促进会的作用,形成民族工作共管格局。
标题:凝心聚力促和谐 把握大局共繁荣——记鄂尔多斯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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