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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要求,稳步深入推进市本级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截至目前,各市级部门已通过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的统一平台和部门网站,全面公开了市级预算、上年度决算、部门预算、上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开”决算。

鄂尔多斯市全力打造“阳光财政”

在推进预决算公开的过程中,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预决算执行的透明度,建设阳光财政。首先,进一步明确了披露的方式。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本级部门预决算和三项公共基金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预决算公开的规范和指导,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时间、步骤和载体。二是披露形式进一步规范。预决算披露的标准格式已经统一制定,要求各单位按照标准格式进行公开,全面真实地反映部门预决算,有效提高预决算披露的有效性。第三,公共内容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细化到具体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公共财政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市级部门预决算全部向项目级科目公开,公开内容更加详细、完整、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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