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2020年3月27日至6月10日,第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七轮检查仅限于鄂尔多斯市、自治区自然资源部、包钢(集团)等四个司局。包括责任公司在内的三家国有企业在煤炭资源领域进行了专项检查;3月27日至5月28日,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国有企业党委进行了定期检查..7月13日至17日,自治区党委检查组先后对29个被检查党组织进行了检查反馈。视察期间,视察队通过听取报告、单独谈话、阅读材料、举行座谈会、深入了解和接受信函、电话和访问等方式开展工作。传递了执政的政治责任和压力,有效地发挥了巡视中的政治监督和政治引导作用。
根据自治区党委的巡视安排,自治区纪委巡视领导小组成员或副书记、自治区纪委常委、巡视办公室负责同志和自治区纪委有关监督检查办公室负责人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史泰丰同志的讲话精神, 在听取全面巡视报告时,向被巡视的29个党组织的主要领导,提出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 各巡逻队领导向被巡逻党组织的主要领导和领导机构反馈巡逻意见。
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检查组组长在反馈意见中指出,近年来,被检查的党组织贯彻落实了党中央的重大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在促进煤炭行业发展、加强治理和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从检查情况来看,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一些执行政策畸形扭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非法使用权利、随意审批、非法收购和倒卖煤炭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资源配置突破底线,审计不严格,申报不真实,煤炭资源非法配置问题突出;一些实施项目已经越过红线,火区管理项目的实施比较混乱,“骗煤”和“套煤”仍然存在;有些人在领导控制角色上存在偏差,存在违法决策、盲目决策、故意决策、治理整顿不力、违法采矿、越界采矿等突出问题;有些人利用自己的权力进行出租和出租,利用资源配置权力进行关联交易和权力交易。涉煤腐败严重污染政治生态;有人把煤炭资源看做“唐唐肉”、“以煤代煤”、“以矿代矿”、“以企代企”,禁止煤炭资源领域的问题蔓延;有些人没有彻底落实整改责任,还存在着表面整改和改造中犯罪的问题。
定期检查组组长在反馈意见中指出,被检查国有企业党委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但是,从检查情况来看,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有的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力度不够,党中央重大部署要求落实不到位,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责任落实存在偏差;有些从严治党的“两个负责”落实不扎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不严格;一些落实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不严格,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有些人对检查、审计等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够重视,存在敷衍整改和虚假整改问题。
根据巡逻反馈,巡逻党组织要提高政治地位,增强政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巡逻工作的新部署,牢牢把握政治监督的要求,切实树立“四种意识”,增强“四种自信”,实现“两个维护”。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责任,切实解决煤炭资源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切实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要明确整改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逐一解决问题,做好“下半年文章”巡查工作。
在视察过程中,自治区党委检查组也收到了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线索,这些线索被移交给自治区纪委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标题: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七轮巡视全部反馈完毕
地址:http://www.erdsswj.cn/oedsxw/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