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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局指派第30批人向内蒙古自治区报告了70起案件(50起通过电话,20起通过信函)。
按地区分布:呼和浩特12个,包头7个,呼伦贝尔3个,兴安盟6个,通辽7个,赤峰19个,锡林郭勒盟7个,乌兰察布3个,鄂尔多斯3个,巴彦淖尔2个,阿拉善盟1个。按污染类型分析(有些报告涉及各种污染):空气污染34,水污染12,噪音污染19,土壤污染11,辐射污染1,生态破坏29和其他污染2。
根据安排,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的督察将会派驻一个月。在驻站期间(2018年6月6日-7月6日),一个特别值日电话号码:0471-6960015,一个特别邮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邮政信箱2588号。检查组接到报告的电话时间是每天8: 00-20: 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监察局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局主要接受内蒙古自治区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来信来访。其他不在受理范围内的信访,由被检查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标题: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内蒙古自治区交办第三十批环境信访举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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