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它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自然享有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但是,由于美国的阻挠,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席位被台湾的国民党当局占领了。
围绕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问题,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进行了长期的斗争,赢得了世界上越来越多国家的支持。
1971年9月,第26届联合国大会召开。会前,美国和日本就中国代表权问题提出了两项建议。第一,“重要问题”提案(又称“反重要问题”提案),即任何剥夺“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的提案都是重要问题;第二个是“双重代表权”的建议,即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加入联合国,但不剥夺“中华民国”的代表权。美国和日本制造“两个中国”的企图遭到中国政府的强烈反对。
自10月18日以来,联合国大会就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举行了为期一周的激烈辩论。10月25日,联大就中国代表权问题进行表决,并首次否决了所谓“逆转重要议题”的提案。此后,联大就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国提出的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将蒋介石集团的代表驱逐出联合国及其所有附属机构的联合提案进行了表决,该提案以压倒多数获得通过。
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星红旗首次在联合国升起。
(新华社)
标题:五星红旗在联合国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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