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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认真落实农村牧区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各项任务。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土地权属登记发证工作通过自治区验收。共调查农牧民25.65万人,完善土地承包合同24.76万份,签字确认率96.53%,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4.26万份,发证率98%,确认率97%。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已经发放给农牧民。最近,自治区对我市的土地确认、登记和发证工作进行了验收和肯定。

我市农村牧区深化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完成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的核销。积极引导旗区检查核实各类资产,完成农村牧区集体资产核查,并顺利通过自治区检查验收。截至目前,全市9个旗区、68个苏木乡(街道办事处、管理委员会)、736个嘎查村和5个居委会完成了清产核资和数据上报任务。全市核资产清查完成率达到100%。

我市农村牧区深化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稳步推进扩大和深化改革试点。2018年,东胜区、康巴什区、准格尔旗、杭锦旗和鄂托克旗被选为自治区一级改革试点;2019年,康巴什区、准格尔旗和鄂托克旗被选为国家改革试点;到2020年,全市九个旗区将完成农村牧区产权制度改革。根据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我市稳步推进改革,引导地方政府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共有253个嘎查村(居委会)完成了成员资格确认,47个嘎查村完成了股权设立。

我市农村牧区深化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积极引导各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发布《鄂尔多斯市嘎查村支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和模式,整合激活农村牧区资源要素,实现嘎查村集体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市农牧局配合市委组织部、财政局在27个嘎查村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与市邮政管理公司对接,在杭锦旗塔兰高乐管委会黑蘑菇产业基地、驴养殖基地和红公鸡散养基地进行实地考察,达成合作意向,探索实施“金融+农产品”合作模式,开展网上多种营销活动,建立线下集中销售点,拓宽村集体经济销售渠道。目前,全市736个嘎查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已达1.5亿元,平均每个嘎查村20.4万元。

我市农村牧区深化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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